邱传荣: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律证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邱传荣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402民初1859号民事裁定书之二。裁定要点:本案按云南律证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54元,减半收取计77元,由原告云南律证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