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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宣传促和谐
作者:乔安娜  发布时间:2024-07-26 16:18:14 打印 字号: | |

7月23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将法庭搬进了洛河镇方楼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了家门口。现场吸引许多村民、村干部自发到场旁听。随着法官的一声槌响,正式开庭。

原告方某与被告方某某均是未成年人,两人在玩耍过程中,被告导致原告受伤,牙齿损坏,需要进行治疗。被告父母一直未积极主动联系并配合原告父母对原告进行治疗,原告父母一怒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从两个当事人均是未成年人且是同学,双方父母又均未尽到监护职责,考虑到事情对双方孩子的心理及身体的伤害,法官从“情理”及“法理”多角度释法说理,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与威严,还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当事人的情绪。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从最开始的情绪激动、拒绝调解到庭审期间的理性沟通,甚至被告父母在庭后对原告表示歉意,愿意进行调解。至此长达两年多的纠纷出现了调解的可能。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旁听人员认真聆听,既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庭审流程,又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开展了法治宣讲,向群众讲解有关于未成年及未成年监护人的法律知识。承办法官对在场的群众多次强调,村里留守儿童多,正值暑假期间,未成年监护人一定要尽到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并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当场为大家答疑解惑并为到庭群众分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宣传材料,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大通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诉前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普法宣传、调解、审判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率、最大化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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