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成成:
本院受理原告方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02民初12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如下:本案按方辉撤回起诉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