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修峰:
本院受理原告李霞诉被告符修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霞的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符修峰立即偿还李霞借款86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符修峰承担。由于邮寄送达被退回,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02民初153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2024)皖0402民初1536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1日9时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