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跃跃: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宜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田跃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402民初7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原告海南宜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海南宜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