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执异15号
陈启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启明、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异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