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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刘连君送达本院(2024)皖0402执124号执行通知书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7:17:53 打印 字号: | |

2024)皖0402执124

刘连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国与被执行人刘连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4)皖0402执1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九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