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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朱本路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17:04:48 打印 字号: | |

朱本路

本院受理原告阮书强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须知、转换程序裁定书、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洛河法庭一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8日

 

 

承办法庭: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人民法庭

承办人:熊鹰

联系电话:(0554)3612586,1894966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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