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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王陈峰送达(2024)皖0402民初79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5:39:31 打印 字号: | |

王陈峰: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惠群城市物业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特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为:要求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2275元、迟延履行违约金97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02民初79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九点在本院洛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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