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会:
本院受理原告崔怀勇与被告刘明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崔怀勇的诉讼请求:一、判决刘明会立即偿还借款人民币20000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28800元,直至本息还清止;2、刘明会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邮寄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02民初60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开庭传票、(2024)皖0402民初608号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27日15时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