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
本院受理原告方松与被告杨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方松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出借款280000元,诉讼代理费10000元,合计290000元;2.逾期利息从2023年12月26日起,以出借款280000元为基数,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的四倍计息,至案涉借款还清时止;3.被告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邮寄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02民初59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开庭传票、(2024)皖0402民初591号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27日9时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