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文金、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陈文金:
本院受理(2024)皖0402民初583号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文金、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陈文金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删除、屏蔽被控侵权商品链接;3.判令被告陈文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万元;4.判令被告陈文金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转换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