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陶群与被执行人王祥军、王来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皖0402执28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06000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现依申请人陶群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王来宏的财产线索、工作地线索。被执行人王来宏:王来宏,男,1964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王祠村务坊组,身份证号码340121196408088812。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其所在工作地线索并查明属实使案件得以履行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额的20%奖励举报人。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支付奖金。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悬赏范围,该公告长期有效。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554-2511110、0554-2511070 方法官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