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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黄青岛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申报表、传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10:41:03 打印 字号: | |

2024)皖0402执115号

黄青岛

本院在执行移送执行人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李洪兵、张瑞麟、黄青岛罚金一案中,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1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