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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黄永钊送达限制消费令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6:13:55 打印 字号: | |

2024)皖0402执43号

黄永钊

    本院在执行你与天津坤泰耀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