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执1145号
程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从伟与被执行人程伟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11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