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执恢141号
李庆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佳佳与被执行人李庆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恢1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