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执943号
单江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庞良忠与被执行人单江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9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