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金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汉中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娄金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汉中支付31615元及路费误工费1000元,合计326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娄金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汉中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娄金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汉中支付31615元及路费误工费1000元,合计326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