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范高生送达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09:11:21 打印 字号: | |

范高生:

本院执行的洛河人民法庭移送执行你欠缴案件受理费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940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