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破9号
2023年10月25日,本院根据杨宗才的申请,裁定受理杨宗才对淮南市易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查明,淮南市易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已停产歇业,名下无财产,财务账册不规范,不具备清产核资的条件。淮南市易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无财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更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本院认为,淮南市易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停产歇业已久,财务账册不规范,不具备清产核资的条件,无法进行全面清算,管理人也未能查询到公司名下有财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申请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裁定宣告淮南市易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淮南市易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