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执1134号
寿县天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你公司与西安优派日化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送达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