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执1103号
刘栓柱:
本院在执行移送执行人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刘栓柱罚金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11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