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3394号
周楠:
本院受理朱玉红与方燚、周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号(2023)皖0402民初3394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一、二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46324.65元;2、被告三在保险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诉讼费用、鉴定费被告承担。本案由审判员张怀武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