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执571号
武汉长江新港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移送执行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武汉长江新港物流有限公司、武汉人和集团有限公司、王耿欠缴案件受理费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5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