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梦婷:
本院受理(2023)皖0402民初2991号原告向茂与被告马梦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29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向茂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向茂负担。
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