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1801号
淮南越润染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被告淮南越润染织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2018年度皖北贴息资金人民币410000元,占用期间的利息暂计64848.34元(2023年2月20日一年期LPR:3.65%,2018年11月30日-2023年4月1日,计52个月),两项合计474848.34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状须知、传票、廉政监督卡、转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08时4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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