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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朱东风送达(2023)皖0402民初2796号民事判决书和(2023)皖0402民初2796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11:11:46 打印 字号: | |

朱东风

本院受理原告吴家东与被告朱东风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家东偿还运输费27000元并承担本案受理费237.5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2796号民事判决书和(2023)皖0402民初279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洛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6日

 

 

 

承办法庭: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人民法庭

承办人:熊鹰

联系电话:(0554)3612586,1894966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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