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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徐蕊送达(2023)皖0402民初297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7:23:17 打印 字号: | |

徐蕊:

本院受理原告徐在江与徐芝芸、徐芝鹏、徐云芝、徐凤敏及你赡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特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为:判令五被告自2023年7月起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297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九点在本院洛河人民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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