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1287号
田家庵区小叶日化百货批发部: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梦达日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田家庵区小叶日化百货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12日作出(2023)皖0402民初128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
准许原告江苏梦达日用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2023)皖0402民初1287号民事裁定书之一第一页第18行“50”补正为“300”、“25”补正为“150”。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承办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法官电话0554-25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