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2517号
常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辣潮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常海涛、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9日作出(2023)皖0402民初251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
准许原告辣潮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辣潮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承办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贺法官 电话0554-251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