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2079号
徐胜柱:
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被告徐胜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钱10400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3.支付欠款至今的利息。
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传票、廉政监督卡、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8时4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八月八日
承办法官: 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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