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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娄金海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17:39:22 打印 字号: | |

娄金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汉中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特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为:偿还工资等合计37385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258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九点在本院洛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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