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2517号
常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辣潮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常海涛、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辣潮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41104548号、第5247489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2、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包括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3、判令被告二下架、删除相关侵权链接;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传票、廉政监督卡、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贺法官
联系电话:0554-2511183
注:本公告将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网的法院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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