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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胡陈莉送达(2023)皖0402民初13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15:40:56 打印 字号: | |

胡陈莉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长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胡陈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向本院申请撤诉,且已经本院裁定准许。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13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洛河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7日

 

 

承办法庭: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人民法庭

承办人:熊鹰

联系电话:(0554)3612586,18949665386。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