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1009号
于化云:
本院受理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于化云、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2023)皖0402民初100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
准许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贺法官 电话0554-25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