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王正送达(2023)皖0402民初5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25 09:53:52 打印 字号: | |

  (2023)0402民初536之一

王正

本院受理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正、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518日作出(2023)0402民初536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

准许原告立邦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起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