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402民初943号
安徽智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芮长俊诉被告安徽智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28510元及利息(利息以12851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2月11日为12179.71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诉状副本、相关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7月18日8点40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