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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陈亮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15:09:38 打印 字号: | |

  (2023)0402民初1452

陈亮

 本院受理原告马云翔、赖妍妍诉被告陈亮、安徽朝阳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共同退还给原告房款2345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清为止;2、承担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诉状副本、相关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7月18日15点00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