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兴建:
本院受理原告代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8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如下:本案按代燕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