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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石胜胜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9 09:55:44 打印 字号: | |

 2023)皖0402民初1145号

石胜胜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石胜胜、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即被告停止生产、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判令被告二删除侵权商品的链接;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万元; 3、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传票、廉政监督卡、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6月28日下午16时2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35月9日

 

 

 

 

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554-2511023

注:本公告将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网的法院公告发布。

(网址:http://dt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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