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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余家勤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申报表、传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10:59:34 打印 字号: | |

余家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强军与被执行人余家勤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402执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三年二月三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