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角:
本院受理原告陈良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02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不准予原告陈良发与被告徐爱角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