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周庆刚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9 10:00:59 打印 字号: | |

罪犯基本情况:周庆刚,男,19521022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南市,身份证号码34040219521022141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安徽省淮南市九龙岗镇九龙岗村九龙岗组。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2615日作出(2022)皖0402刑初94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周庆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启动暂予监外执行事由:罪犯周庆刚因其患有肝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向本院申请进行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相关鉴定。   

公示期限及提出意见方式: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331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人等方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映。

联系方式:0554-2511363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202339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