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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改建二层办公用房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17:02:32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编号:AHHKCG-20221124

二、项目名称:大通法院改建二层办公用房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南市大通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南市大通区工业园一期31号

成交金额:154000元(大写:壹拾伍万肆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大通法院改建二层办公用房工程

施工范围:大通区人民法院改建二层办公用房工程,详细工程量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项目经理:童云霞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证书编号:皖2342121389366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宏莲(组长)、金娜娜胡俊杰(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1124

开标(采购)日期:20221259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址:淮南市大通区洞山东路延伸段

联系方式:0554-2511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浩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学府春天小区南门2#商铺103

联系方式0554-2605885、13329106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俊杰(业主单位)徐慧敏(代理机构) 

 话:0554-2511379、       0554-2605885、13329106377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