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怀凤、张传彬、江志武: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窑支行诉被告张怀凤、张传彬、孙金茂、江志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孙金茂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402民初1403号案件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依法改判上诉人孙金茂和被上诉人张传彬对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为限承担还款责任。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张怀凤、张传彬、江志武: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窑支行诉被告张怀凤、张传彬、孙金茂、江志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孙金茂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402民初1403号案件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依法改判上诉人孙金茂和被上诉人张传彬对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为限承担还款责任。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