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勤:
本院受理原告陈自连与被告余家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须知、转换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孔店法庭一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9日
承办法庭: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人民法庭
承办人:熊鹰
联系电话:(0554)6221235,1894966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