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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宁夏知通工贸有限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诉状副本、相关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15:23:59 打印 字号: | |

  (2022)0402民初1735

宁夏知通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赛力威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宁夏知通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你公司支付货款284475.90元及利息51110.83元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诉状副本、相关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11月24日15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8日

 

承办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联系人:张宏彬、代娇娇   电话:0554—251116225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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