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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陈保四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1 15:59:13 打印 字号: | |

罪犯基本情况:陈保四,男,1992年4月17日出生于安徽省长丰县,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三和镇徐马村6戚岗组。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2年4月1日作出(2022)皖0402刑初2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陈保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申请理由:罪犯陈保四以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准予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限及提出意见方式: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9月4日前以电话、信函、来人等方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映。

联系方式:0554-2511363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2022年9月1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