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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安徽淮彩电器有限公司送达(2022)皖0402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10:16:01 打印 字号: | |

安徽淮彩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淮彩电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402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安徽淮彩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租金143253元、违约金28650.60元,合计171903.60元;

二、驳回原告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25元,原告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10元,被告安徽淮彩电器有限公司负担3715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交纳至本院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